发布时间: 2025-05-08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结合昌都市实际情况,我局将适用《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现将该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住建局监管科反馈,联系电话 0895-4821951。
附件1: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的通知(藏建法〔2023〕185 号) 附件2: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 附件3: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西藏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8日
主办:昌都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地址:昌都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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