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政府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编制本《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市住建局门户网站查阅最新版本。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与范围界定

(一)基本原则

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透明、便民的原则,确保公众能够便捷、准确获取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同时维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安全。

(二)信息范围定义

本《指南》所述政府信息,是指市住建局在履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属国家秘密、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类型

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类,具体内容与要求如下: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内容: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核心职能,重点公开以下信息,确保公众全面了解工作动态与政策导向

2.组织机构(含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机构设置等)

3.政策文件(含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等)

4.公告公示(含行政许可事项公示、行政处罚结果公示、项目招标采购公告、行业通知通告等)

5.其他法定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依据《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需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7.公开形式主要渠道:通过市住建局官方门户网站(建议网址格式:http://zjj.changdu.gov.cn)集中公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分类梳理信息,方便公众检索;同时可结合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线下政务服务窗口等渠道补充公开,扩大信息触达范围。

8.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特殊原因(如信息需进一步核实、涉及多部门协调)无法按时公开的,需在门户网站说明延迟理由及预计公开时间。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我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提出申请

向我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市住建局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申请人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可口头提出申请,由市住建局办公室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我局不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受理

我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申请人(单位)应予配合。经我局审核,申请人(单位)身份无误,《申请表》填写完整、规范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充的内容,待材料补充齐全后再行受理。

3.答复

根据《条例》规定,我局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如需区分处理可公开与不予公开内容的,将对可公开部分予以提供,并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西藏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城关镇马草坝体育路1号

邮政编码:854000

办公时间:9:30-13:00、15:30-18:00(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895-4843917

传真:0895-4830818

电子信箱:cdszfhcxjsjbgs@163.com

四、申诉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附件下载: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友情链接:
  • 自治区政府网站
  • 区(市)县政府门户网站
  • 市级部门网站

主办:昌都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地址:昌都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