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直各单位、各县(区)住建局、教育局、财政局、市国资委有关公积金管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各项政策,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积金制度知名度和认可度,强化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提升公积金服务水平,让我市干部职工清楚了解住房公积金现行政策,出门就近咨询和办理公积金业务,切实解决乡(镇)单位、职工“来回跑”问题,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昌都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情形清单》《昌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情形清单》《昌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情形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昌都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情形清单》
2.《昌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情形清单》
3.《昌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情形清单》
4. 其他业务相关资料
西藏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0日
其他附件1:2023年公积金贷款审批表----市区银行网点版
其他附件2:2023年公积金贷款审批表----县区银行网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