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 年 9 月 17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藏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基本情况。
1.基本职能
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重大政策建议。
(2)负责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指导实施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制定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落实自治区住房政策,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公有房屋管理工作。
(4)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落实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 (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执行房地产管理政策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和租赁、房地产评估与经纪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6)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和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提出建筑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建议、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等强制性标准实施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7)负责指导城市建设;指导实施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负责组织城市(镇)总体设计、区域设计和专项设计以及以及建筑设计工作;开展藏式传统建筑研究、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指导全市市政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全市建设工程防灾减灾的综合管理;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的建设管理;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村镇建设;监督实施全市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政策、技术标准;指导实施全市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牧区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村镇生态环境改善工作,建立健全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指导全市重点镇的建设。
(9)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指导实施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组织或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0)负责推进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工作。
(11)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12)负责行业人才工作;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行业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的组织实施;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区域合作与交流。
(13)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的保障工作;负责重要经济防护建设;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负责开展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管理人防经费和物资;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完成昌都军分区交办的涉及人防工作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进一步强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规划、发展、管理职责,强化行业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职责,强化科技进步、绿色建筑、智慧城市和行业地方标准管理职责。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最大限度缩小审批和行政许可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机构情况
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县处级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其中含单位1个,占单位总数100%。执行会计制度为:行政会计制度。
3、单位人员构成情况
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县处级独立编制行政机构,行政编制17人,12月31日止,共计在职人员60人,比上年61人减少1人,减少的原因是退休2人,新增1人。
4、单位资产配备情况
(1)固定资产:包括房屋车辆以及其他固定资产价值1271.0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4166平方米,价值439万元;公务用车7辆,价值400.08243万元。
(2)公务用车:公务用车7辆,其中其他用车为7辆,价值400.08243万元。
二、西藏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单位构成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下列6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办公室(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科)、住房保障和改革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房产管理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建筑市场监管科(人防工作科)、质量和安全管理科(消防审查监督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编制17名,部门领导职数5名(含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11名。
2、内设事业科室8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1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督站:正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市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站:正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正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站(市建筑工程抗震加固管理站):正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市城建档案馆:正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市房产交易中心:副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定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3名。
第二部分
西藏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决算明细表
(见附件1-9)
第三部分
西藏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西藏昌都市住建局2020年财政年初预算2298.06万元,期初结余30465.83万元,年度调整预算62324.59万元,全年支出73819.6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4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37.6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562.5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933.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068.7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000.00万元,其他支出10000.00万元。年末结余18970.79万元。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0年初预算1631.44万元均是基本支出,年度决算数1662.46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134.69万元,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82.41万元,行政运行经费用于机关人员及公务运行支出1345.84万元,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补贴99.52万元。项目支出年初预算31132.45万元,年度决算数72157.17万元。本年支出的主要项目有: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79.35万元;2、其他建筑业支出1908.47万元;3、公共租赁住房8391.26万元;4、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0577.99万元;4、节能环保支出2037.6万元;5、城乡社区支出26562.5万元;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000.00万元;7、其他支出10000.00万元。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初预算1631.44万元均是基本支出,年度决算数1662.46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134.69万元,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82.41万元,行政运行经费用于机关人员及公务运行支出1345.84万元,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补贴99.52万元。项目支出年初预算31132.45万元,年度决算数62,157.17万元。本年支出的主要项目有: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79.35万元;2、其他建筑业支出1908.47万元;3、公共租赁住房8391.26万元;4、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0577.99万元;4、节能环保支出2037.6万元;5、城乡社区支出26562.5万元;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000.00万元。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项目共计48个,总经费预算数60729.19万元 ,上年结转数30354.76万元,合计可用财力91083.95万元,支出数72157.17万元,其中:
1、基本建设类项目:项目共计33个,资金总额90358.89万元,支出71477.82万元,结余18881.07万元,完成预算的79.10%,项目未完成的原因说明:结余资金主要为部分基建项目因未办理完成竣工手续未拨付尾款以及项目在建设中尚未完工(结转资金为15980.07万元),另一部分为往年财政下达了预算指标,而没有实际支付(农科所片区市政道路2901万元)。
2、行政事业类项目:项目共计15个,资金总额725.06万元,支出679.35万元,结余45.71万元,完成预算的93.70%,项目未完成的原因说明:该部分结余资金主要为报账与决算存在时间差。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项目绩效自评价情况:项目包括基层党建工作经费;2020年全市住建工作会议;人防工作经费;住房公积金业务经费;固定资产购买及维修(资产收益返还);治理建设工作经费;车辆保险费;房屋交易工作经费;建筑市场监管;安全巡查;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监管及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等级评定管理培训经费及燃气安全管理业务培训经费;追加2018年6月至12月市政路灯电费及各小区亮化电费;追加2018年、2019年城区市政桥梁定期检测经费;传统村落调研及保护工作经费;追加2019年因公出国经费。项目总财力725.06万元,项目总支出679.35万元,完成率93.70%。从自我评价结果上看平均得分80分,基本上项目自评得分都在60分以上。
五、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西藏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三公”经费
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注 |
合计 |
66.42 |
38.10 |
|
1.因公出国(境)费 |
3.95 |
3.95 |
|
2.公务接待费 |
8.35 |
0 |
|
3.公务用车经费 |
54.12 |
34.15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4.12 |
34.15 |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
说明如下:
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66.42万元,决算金额:38.10万元。
1.因公出国(境)及外出学习考察方面,我局2020年没有发生相关的费用,2020年因公出国一次,因公出国(境)费同比2019年增加了3.95万元。
2.公务接待方面。2020年我局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8.35万元,决算使用0万元,使用预算额度的0%,我局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九项要求和约法十章开展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程序,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0次、人数0人。
3.公务用车方面。我局现正常运行车辆7台,2020年公务用车经费预算54.12万元,决算数34.15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59.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决算34.19万元,公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公车购置决算数0万元。我局2020年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比2019年决算数减少0.04万元,无超预算情况。
六、2020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20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支出1662.46万元,其中机关运行经费 224.8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679.35万元。2019年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支出1781.99万元,其中机关运行经费 251.5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68.86万元。公用行政经费2020年较2019年减少119.5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比2019年减少26.76万元,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人员较2019年减少。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2020年较2019年增加610.49万元,原因是2020年项目比2019年增加3个,且多为追加往年经费,金额较大。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我局无政府采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