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藏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决算表
二、支出决算表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人民防控工作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市保障性住房的责任,拟定并组织实施廉租房、周转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及管理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廉租房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
3、承担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定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措施和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住房制度改革。
4、承担组织实施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拟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知道监督各类工程建设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和监督管理的责任,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6、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工作,组织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监督实施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提出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制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7、负责执行城市建设的政策、规范、负责指导全市市政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共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藏式传统建筑研究、保护、开发和利用,负责对全市建设工程抗震防灾的综合管理。
8、承担规范、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监督执行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标准要求,指导村正规划编制、农牧区住房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的建设。
9、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规范全市建筑业、建材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管理。
10、负责全市墙体材料革新推广和建筑节能管理工作,拟定实施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绿色建筑的推广和申报工作,组织推进城镇减排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城建档案工作。
11、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建议,制定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12、负责对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市场、房地产市场等行业稽查工作,负责建立并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稽查统计系统,负责指导全县区住建规划部门的稽查工作。
13、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工作及有关专项研究,拟定我市城乡规划目标与对策,承担市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
14、组织编制全市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区总体股计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区城区、村镇总体规划的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
15、负责对中心城区各类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许可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违法建设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16、负责编制全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古村落)保护规划及方案,并组织实施,协助风景名胜区的评审上报工作,组织审核文化自然遗产的申报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额开发和利用。
17、负责人防组织指挥的保障工作,负责人防指挥信息化建设工作,监督城镇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督促检查人防平战结合工作,指导人防工程设施和指挥、通信设备开发利用工作,管理人防经费和物资,战时组织人民群众开展防空袭。
18、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业人才培养计划,指导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岗位技能培训,执业资格制度等。
19、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行业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西藏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单位构成
1、内设行政科室6个:办公室(政工人事科)、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监督管理科(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城乡建设与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城乡规划科、人防工作科。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领导职数6名(含副县级总工程师领导职数1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2名,工勤人员编制4名。
2、内设事业科室11个: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正科级建制,事业编制11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正科级建制,事业编制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正科级建制,事业编制11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市房产管理局(正科级建制,事业编制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市建筑勘察设计院(正科级建制,事业编制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来源为自收自支,实行企业化管理);城乡规划编审中(正科级建制,事业编制7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总工程师办公室(正科级建制,事业编制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不定机构级别,核定事业编制2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差额拨款);市房产交易中心(副科级建制,事业编制3名,其中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市水务管理中心(正科级建制,事业编制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市城建档案馆(正科级建制,事业编制2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
(见附件1-7)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西藏昌都市住建局2018年财政年初预算1822.57万元,期初结余42789.84万元,年度调整预算16700.76万元,全年支出20159.1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5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6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14.3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391.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899.08万元。年末结余39331.50万元。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年初预算1822.57万元均是基本支出,基本支出年度调整预算3880.71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82.95万元,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59万元,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58.6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44.68万元,行政运行经费用于机关人员及公务运行支出1485.65万元,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补贴96.21万元。项目支出年度预算12820.06元,本年预算的主要项目有: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6.80万元;2、其他建筑业支出2604.07万元;3、公共租赁住房7846.49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631.89万元;4、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630.81万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20159.10万元, 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5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8.63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636.91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77.42万元,行政运行经费用于机关人员及公务运行支出1434.97万元,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补贴96.21万元。项目支出年度决算算12820.06元,本年决算的主要项目有: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6.80万元;2、其他建筑业支出2,849.76万元;3、公共租赁住房9,370.03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631.89万元;4、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4,800.94万元。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项目共计33个,总经费预算数14908.62万元 ,上年结转数42896.63万元,合计可用财力57805.26万元,支出数18473.76万元,占总支出的91.64%,比上年增长-52.57 %,其中:
1、基本建设类项目:经费预算14711.15万元,支出18069.53万元,结余39250.37万元,完成预算的122.83%,项目未完成的原因说明:结余资金主要为部分基建项目因未办理完成竣工手续未拨付尾款(结转资金为7708.9845万元),另一部分为往年财政下达了预算指标,而没有实际支付(结转资金为31541.3856万元,其中:加卡工业园区供水工程2477万元、农科所片区市政道路2901万元、干部周转房建设24733.04万元、城区市政路灯照明亮化工程昌津桥1430.3456万元)。
完工项目绩效自评价情况:一是城乡社区中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目(达玛拉广场景观平台),支出636.910756万元,该项目的实施改善了达因卡片区居民人居环境,提升了居住品质和幸福感;二是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目(市政用水补贴),支出77.424958万元,该项目有效改善了昌都城区环境卫生,提升了城市形象,实现了预算绩效目标;三是资源勘探信息类项目,(俄洛分厂应急水泵站及输水管网项目、扎曲河大桥项目、老城区配套项目、昌都军分区训练场翻建改造工程项目、人民航空专项项目、桥梁定期检测经费项目、航空警报建设项目等),支出2552.328169万元,该项目为基础设施类项目,该类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昌都市基础设施条件,社会效益明显;四是住房保障类支出项目,(公租房、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性住房、周转房、棚户区改造等),支出14802.867684万元,该类项目属于民生项目,有效解决了低收入家庭及干部职工的住房问题,改善了住房条件,提升了困难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社会效益明显。
2、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预算253.58万元,支出404.23万元,结余30.45万元,完成预算的159.41%,项目未完成的原因说明:该部分结余资金主要为报账与决算存在时间差(其中:治理建设工作项目经费29.096386万元,房屋交易网签项目经费1.3540万元)。
完工项目绩效自评价情况:一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项目(纪检监察业务、基层党建及规划管理、2018年全市住建工作会议、人防工作、住房公积金业务、资产收益返还、治理建设工作、车辆保险、房屋交易工作、建筑市场监管及安全巡查),支出106.8万元,该类项目解决了建筑业行政管理经费和劳务费,提升了行政办事效率,提升行政服务形象,缓解了群众办事难的问题;二是其他建筑业类项目(二水厂设备购置、规划馆维修、招投标中心房屋租赁、房屋交易网签经费),支出297.4310万元,该项目实现了预期目标。
五、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西藏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三公”经费
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注 |
合计 |
213.357 |
177.64 |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
2.公务接待费 |
10.367 |
0.66 |
|
3.公务用车经费 |
202.99 |
176.98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4.4 |
34.19 |
|
(2)公务用车购置 |
168.59 |
142.79 |
|
说明如下:
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13.357万元,决算金额:177.64万元。
1.因公出国(境)及外出学习考察方面,我局2018年没有发生相关的费用,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同比2017年减少了3.26万元。
2.公务接待方面。2018年我局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10.367万元,决算使用0.66万元,使用预算额度的6.4%,我局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九项要求和约法十章开展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程序,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3次、人数24人。
3.公务用车方面。我局现正常运行车辆7台,2018年公务用车经费预算202.99万元,决算数176.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3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决算34.19万元,公车购置费预算168.59万元,公车购置决算数142.79万元。我局2018年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无超预算情况。
六、2018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8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182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5.7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106.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通过政府采购,购置了两辆新车(丰田普拉多),价值为142.79万元,公车购置费预算168.59万元。
名词解释(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