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西藏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度
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西藏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住房保障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监督指导全市公有房屋建设、拆除及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负责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工程项目申报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计划申报、监督实施等相关工作。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负责城镇低收入、中低收入新市民、新青年家庭住房保障工作。
(三)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监督执行房地产市场管理制度,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制度建议,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和租赁、房地产评估与经纪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等制度并监督执行。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支持房地产改革政策,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推动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助力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负责监督执行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规范、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监督执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规范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房屋市政工程类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规范。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负责指导城市建设。研究拟订城市建设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设计、区域设计和专项设计及建筑设计工作。开展藏式传统建筑研究、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指导全市市政工程、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项目的建设。指导全市建设工程防灾减灾的综合管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高标准推进城市建设,扎实推进老城区、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指导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及配套工程的建设,指导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建设,持续改善城区人居环境,打造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特色鲜明、宜居宜业的高原城市。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村镇建设。指导监督实施村镇建设制度、技术规范。拟订全市小城镇建设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重点乡镇建设、农牧区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指导改善农牧区住房条件和人居环境,建立健全乡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促进村镇建设提质增效,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七)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和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指导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优化建筑领域营商环境,规范建筑市场,推动建筑产业健康发展,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监督执行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制度。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查和验收等工作。
(八)指导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建筑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制定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行业技术制度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负责推进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的规划、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应用,指导开展清洁能源供暖供氧工作,推进城镇节能减排工作,推动落实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助力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创建。
(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发展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商品住宅维修等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一)负责行业人才工作。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执行行业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区域合作与交流。
(十二)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西藏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单位构成
1.内设行政科室5个:办公室(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科)、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城乡建设科、建筑市场监管科、质量和安全管理科。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领导职数5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总工程师领导职数1名)。
2.内设事业科室8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1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督站:正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市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站:正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正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站(市建筑工程抗震加固管理站):正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市城建档案馆:正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市房产交易中心:副科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定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3名。
3.我局车辆编制7辆,实际现有6辆。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部门2026年度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构成,具体如下:
(一)收入预算
本年度收入预算总计10123.56万元,主要为财政拨款收入,是全年预算支出的主要资金来源。
(二)支出预算
本年度支出预算总计10123.56万元,于收入预算总量平衡,具体包括:
1.基本支出2246.05万元,占支出预算的22.19%,用于保障工资及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其中:人员经费2004.9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241.1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机关运行开支。
2.项目支出7877.51万元,占支出预算的77.81%,用于商品房购房补助、卡若区污水处理厂、用氧工作经费补助等项目支出。此外,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共29个,涉及资金10123.56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项目预算891.63万元。
第二部分
西藏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均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共计10123.56万元,同比2025年预算的10322.82万元减少了199.2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年初预算项目及人员减少。2026年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为2246.05万元,同比2025年预算的2104.42万元增加了141.63万元;项目支出7877.51万元,同比2025年预算的8218.40万元减少了340.89万元。
基本支出中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994.16万元,同比2025年预算的1864.67万元增加了129.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1.15万元,同比2025年预算的228.85万元增加了12.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74万元,同比2025年预算的10.90万元减少了0.16万元。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44.32万元,比上年减少0.68万元,下降1.5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2025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52万元,与2025年相比减少0.48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额度不足下调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车辆大修补助费0万元,同比2025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80万元,同比2025年减少0.2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1.15万元,比上年增加12.30万元,上涨5.37%,主要原因是:人员及机构正常运转需求增加,重点工作任务增加,保障力度加大。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预算内有两项政府采购,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91.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项目预算891.63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办公用房2516平方米,车辆6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9个,资金10123.56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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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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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00021R000000005055-工资性支出 |
1,321.51 |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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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00021R000000005088-其他社会保险缴费 |
2.41 |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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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00021R00000000508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78.82 |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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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00021R00000000509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
197.92 |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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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00021R00000000509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07.62 |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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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00021R000000005093-公务员医疗补助 |
20.04 |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
|
54000021R000000005094-住房公积金 |
148.44 |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
|
54000021R00000000509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0.74 |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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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00021T000000005254-工作业务经费 |
93.4 |
1.2025年应开展不少于1次的年度常规评审工作.2.完成空置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费缴纳不少于2个.3.开展各县(区)调研、检查和指导等相关工作.4.开展诉讼不少于1次.5.保障性住房应急维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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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00021Y000000005098-商品和服务支出 |
211.9 |
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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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00021Y000000005227-工会经费 |
23.46 |
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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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00021Y000000005232-党建经费 |
17.4 |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机关党员教育、丰富党组织生活,服务党员活动;加强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加强局机关精神文明阵地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保障局机关安全稳定,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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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00022R000000070137-在职干部职工体检费 |
17.4 |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或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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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00023Y000000944597-信息系统运行及维护 |
2.14 |
1、全年非不可抗力停机次数不大于5次,保障我OA系统正常运行.2、确保OA系统信息泄露次数为0次,确保OA系统信息安全.3、提高工作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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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30021T000000038895-公积金业务管理经费 |
68.3 |
让广大干部职工更便捷、更高效地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更好的服务于人民,争取让职工满意度达100%,圆广大职工住房梦,打造少跑腿,让数据多跑的“惠民、利民、便民、益民”的昌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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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30024T000001265254-综合活动业务经费 |
8 |
法治宣传教育、全市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物业宣传等工作有所提升,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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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30024T000001442358-昌都市第二垃圾填埋场运行费用 |
395.52 |
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93-2011) 及《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span>GB50869-2013》国家标准等相关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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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30024T000001451738-商品房购房补助 |
718.8 |
保障符合条件的购房群众享受到政策补贴,有效提升商品房去化率,切实减轻购房群体经济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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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30024T000001526152-卡若区、卡若区俄洛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及环保督察整改经费 |
337 |
卡若区污水处理厂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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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30024T000001531714-财会审计相关业务经费 |
63 |
完成年度财务审计与专项审计工作,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合规、高效、防范财务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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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30025T000001984066-规划编制 |
599.63 |
完成规划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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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30025T000002027281-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实体质量监督检查 |
80 |
年度绩效目标是全年开展质量监督巡查100次以上,开展质量巡查达100次以上,对所监督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建筑材料及实体质量进行抽样送检、抽查达50批次以上,全年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发生数为0,严控一般质量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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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30025T000002030539-公益性岗位补贴 |
46.82 |
保障性我局9名公益性岗位的工资、社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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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30025T000002034850-用氧工作经费补助 |
2,474.00 |
完成市直干部用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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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30025Y000001983175-车辆保险 |
5.8 |
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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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30026T000002275135-昌都市5G智慧碳中和公厕先期试点项目 |
5.08 |
建成并试点运行5G智慧公厕,实现公厕管理智能化、低碳化,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品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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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30026T000002288499-市卡若区俄洛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
2,500.00 |
卡若区污水处理厂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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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30026T000002425831-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防雷验收 |
29 |
完成年度在建项目防雷验收全覆盖,从源头消除防雷安全隐患,保障建筑工程人员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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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30026T000002480394-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
439.42 |
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推进,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提升住房保障覆盖率与群众满意度。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用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等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