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畅通信访渠道,加大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的解决力度,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党组班子成员接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接访领导及时间安排
2025年1月17日:杨 拥 军,党组副书记、局长
2025年2月12日:丁增扬平,党组成员、副局长
2025年3月12日:庆 振 东,党组成员、副局长
2025年4月09日:次仁顿珠,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2025年5月14日:刘 玉 昌,党组书记、副局长、一级调研员
2025年6月11日:杨 拥 军,党组副书记、局长
具体接访时间为接访日下午15:30-18:00。同时,局党组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分工、下乡出差、工地检查等实际,常态化开展接访下访工作。
(二)接访地点
西藏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会议室(信访接待室)。
二、注意事项
(一)来访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反映问题的相关印证材料,根据工作人员安排,文明有序信访。
(二)来访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合理、合法表达诉求。同一案件或事项,涉及多个当事人的,须推选来访代表,代表人数不超过3人。
(三)来访人员须遵守接访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大声喧哗、吵闹、聚众闹事或者无理纠缠,避免影响接访秩序和工作秩序。
(四)如需拍照、录音、录像的,请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禁掐头去尾、断章取义、恶意传播、扭曲事实。
三、不予受理的信访事项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对以下情况将不予受理。
(一)属于法院、检察院管辖的事项,已经、正在和应当通过审判机关诉讼程序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程序处理的事项不予受理;
(二)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申诉求决类走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三)对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信访人在规定时限内向上级机关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四)已经复核的信访事项,信访人仍以相同事实和理由反映的,不再重复受理;
(五)已经依法终结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转送同级政法部门,由政法部门书面告知信访人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西藏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01月16日